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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EP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5 收藏项目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简称“漕泾二期项目”)

项目业主: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漕泾二期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26个月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脱硫废水零排放EP(漕泾二期项目)

投标人负责提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100万千瓦机组一套完整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包括本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安装配合、调试配合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脱硫废水零排放EP(漕泾二期项目)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10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600MW等级及以上容量国内火电项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多效蒸发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须在同一工程中)EP或EPC项目设备供货并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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