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内容:能源中心供冷季为每年3-11月,供冷季结束后,冷水机组需进行年度维保,过程中需使用定量备件。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项目周期:12个月,本项目采购货物分两批次到货,“第一批次”由投标人根据清单,在合同签订完毕后30日内完成供货;“第二批次”由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后60天内完成供货。
标段一:采购一、二号能源中心约克冷水机组日常维保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标段二:采购一、二、三号能源中心荏原、开利冷水机组日常维保所必需的备品备件。
标段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冷水机组备件销售业绩,销售总金额应不低于70万元(以上业绩均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及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金额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冷水机组备件销售业绩,销售总金额应不低于60万元(以上业绩均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及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金额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领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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