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市寄递事业部河东生产大楼新装修办公室办公家具项目
2.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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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河东生产大楼新装修办公室办公家具,项目总预算为16.51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4.1 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采购河东生产大楼新装修办公室办公家具,包含班台1张、中班椅46把、四门书柜1组、铁皮文件柜2组、屏风工作位(含侧柜)56位、茶水柜3组、三人沙发2组、单人沙发6组、三人茶几4张。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4.2 免费质保期:一年。
4.3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4.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5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5 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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