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C(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宾川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会议室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7763.53元
5.最高限价:247763.53元
6.招标需求:
6.1 招标内容:宾川县公安局大营派出所勤务指挥室、会议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6.2 工程地点:宾川县大营派出所;
6.3 工期:30日历天;
6.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招标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招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招标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招标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2 落实强制招标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招标清单中属于强制招标的产品,予以强制招标;
2.3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标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招标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2 磋商申请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磋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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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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