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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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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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电厂#1-#4号机组环保在线监测系统材料购置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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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 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 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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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电厂#1-#4号机组环保在线监测系统材料购置 |
1 批 |
为外高桥电厂#1-#4机组脱硫出口烟气监测系统改造项目新购CEMS分析仪设备、电缆、桥架及站房内附属设备,包括指导安装、初调、试运行、72小时调试、稳定运行及验收;实现#1-#4机组脱硫出口烟气监测系统改造高低双量程自动切换功能,完成相关备案及相应信号 在DCS中的接入与使用;对其余9台数据采集仪进行改造,完成调试及备案。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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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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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电厂#1-#4号机组环保在线监测系统材料购置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发电企业同类环保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其中投标人选用的CEMS分析仪设备应具有近3年内完成至少5个燃煤发电企业投运业绩(需提供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及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投运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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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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