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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律诉讼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4 收藏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5.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部派遣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诉讼服务,可能涉及民事和刑事诉讼,追缴单人违规领取的工资津贴共计118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5.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BAOMI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9.谈判保证金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根据报价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02  月 25  日至 03 月 03 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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