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8万元/年,116万元/2年,投标人最终报价时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对邹区镇辖区范围内的国、省道路沿线以及镇区范围内路灯照明设施、光源及路线的巡查、检修、维护管养以及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给出建议和方案。路灯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照明的照明器具、电器、灯杆以及管线、线缆、配电等系统的设备和附属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信用记录
3.营业执照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电子件。
3.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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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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