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主要内容:清镇市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5、采购数量:1批;
7、采购预算为:肆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492,700.00元);
9、采购限价为:肆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492,700.00元)。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最近一个月有效完税证明(免税证明)或记录及有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免缴纳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09:00至2025年3月3日17:00(仅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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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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