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生态城医院负一楼医疗耗材库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CGK-
二、采购方式
院内磋商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我院负一楼医疗耗材库改造工程。详见院内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7.1373万元。
五、服务期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下午4点(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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