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谷县人民医院心脏中心检查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包二:60万元;
最高限价:包二:6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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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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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手术器械 |
一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60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阳谷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此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为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此证);
(3)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如为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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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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