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n1.采购方式:询价(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n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n3.货物名称、数量:集装箱36个,租赁365天。
n4.交货时间、地点及随附材料
n(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n(2)交货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n(3)中标方提供资质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n5.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n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n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1.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2提供2023年度(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无相关表格的需进行说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审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审计报告完成备案赋码须可供查验真伪,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n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n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n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n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n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方式
申领时间:2025年 2 月 24日09:00分至2025年 2 月 26日17:30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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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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