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委托, 现就段内消防管路维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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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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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集宁车辆段段内消防管路维修 |
项 |
1 |
合同约定 |
集宁车辆段段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制造商。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应具备2022年至今与消防工程相关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采购执行单位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踏勘证明。
8.投标单位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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