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同产品近2年内的铁路单位应用业绩证明至少2份,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文件关键页、合同对应销售发票和用户使用报告。
4、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未被列入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严禁转包、分包。
7、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投标人需提供技术参数要求中的主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和测试报告等软件自主开发证明材料。
8、投标产品需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对技术参数要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进行现场演示;并对技术要求中加★的条款按要求做实质性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本次设备购置项目应采用信创类设备,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信息安全性。系统硬件和软件应均为国产化,搭载国产CPU、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涉及的各类信息化设备设施投标人须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相关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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