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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营房及附属设施改建和零星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5-02-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5-C4-********-GXYQ 项目名称###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营房及附属设施改建和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营房及附属设施改建和零星修缮工程1项工程概况###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营房及附属设施改建和零星修缮工程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省级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响应时需附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函,否则为无效竞标)。7.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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