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项目概况与 询比 范围: 《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煤矿应当开展老空分布和周边老空及积水情况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老空位置、形成时间、范围、层位、积水情况、补给来源等。老空范围不清、积水情况不明的区域,必须采取井上下结合的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进行探查,编制矿井老空水害评价报告,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 井工三矿一采区存在9煤层风氧化带及采空区域,且采空区涌水常年稳定在 170 m3/h,约占矿井总涌水量的50%。针对上述情况,计划对一采区的9煤层防隔水现状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防范极端灾害性降雨情况下,因防隔水煤柱失效而导致大量洪水溃入井下的风险。 2、资金来源: 已落实 ;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评审和正式成果报告的提交等全部工作 4 、服务地点:中煤平****公司井工三矿; 5 、最高限价:25万元(不含税); 6 、报价形式:总价( 不 含税); 7 、付款方式: 1、乙方提交经评审通过并完善后的全部成果资料,支付合同价款的90%; 2、剩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最终成果及相关资料之日起,质保期满后,未发现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报价人须提供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3.报告主要编制人须 提供 地质或水文地质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煤矿水文地质类报告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章页和关键信息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 。 备注: (1)本次 询比 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报价人获取到 询比 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询比 项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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