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拟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确定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2025年
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
(三)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48万元
(四)公告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3个工作日)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5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
(二)服务需求:以矛盾调解(含老兵调解)、情绪疏导、社区回访以及社会支持为服务方向,为广州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多元化社工专业服务。主要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1.矛盾调解。现场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倾听来访对象的诉求,协助开展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引导来访对象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2.社区回访。根据工作需要对来访对象进行回访,引导来访对象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3.链接资源。服务机构应制定年度合同期内链接社会资源工作方案,针对困难退役军人,主动对接慈善会、慈善企业、基金会等社会慈善组织,定期开展为退役军人募捐和捐赠工作,结合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安排,联合社会志愿组织开展社区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等公益活动,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
4.深化服务。及时总结社工参与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服务经验成效,为权益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5.老兵调解。协助接待来访退役军人,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的困难及诉求;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退役军人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
6.其它政策咨询、信息录入、来访接待、台账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三)人员配备: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以下人员:
专职社工4名,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至少1名持社会工作师证)、老兵调解员1名(要求为退役军人),以上人员具备退役军人服务经验的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比选申请人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比选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本项目涉及的经营范围许可;
(五)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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