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表。公示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7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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