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05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7;2、项目名称###县畛河东岸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78元;最高限价:********.78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建设溢流堰###路、生###路涵等;(2)建设地点######县;(3)工期:100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8)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6、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网(http://************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7、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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