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文化创意园项目已经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阳县兴民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为53976.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359.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616.51平方米,建筑高度35.1m。建筑为3栋单体,功能包含1号楼、2号楼、3号楼。其中1号楼建筑单跨最大跨度30米,2号楼为装配式建筑,3号楼属于特别不规则的超限高层建筑。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电梯设备的供货、预埋、运输、安装、吊装、调试及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交货期及安装工期
交货期:按工程实际需要,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天内。
安装工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质保期:2年(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五、质量要求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达到项目整体创建“钱江杯”质量要求。
六、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696000元。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制造商须具有①或②中任意一种:①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本次招标电梯;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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