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临港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所需的阀门阀门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与。
11..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利港街道,江市路以西,镇澄公路以北。本工程主要由拟建01细格栅、初雨池及进水监测间、02联合建构筑物一、03水解池、04生化
池、05二沉池及配水井、06后置高密池07V型深床滤池联合建构筑物、08联合建构的物二、09活性焦系统、10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11臭氧制备间、12
危废仓库、13变配电间及机修间、14 综合楼组成。本项目用地面积49787.13㎡,总建筑面积10977.59㎡。地下室基础结构形式为桩筏基础。
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阴临港工业污水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项目经理部
工程所在地::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合同工期:406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 6 月 30 日至2025年 7月 10日
合同造价:472837407元
2.竞争性谈判物资清单、包件划分、谈判保证金收取(详见附表1)。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2。
3.2其他要求
3.2.1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谈判。
3.2.2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2.3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编制)。
3.2.4本次谈判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谈判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内的谈判供应商。
3.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谈
判。
3.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供应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采购人在报名响应系统中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供应商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谈判文
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供应商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成交能力限制成交能力限制::同一供应商可以响应多个包件,但最多只能成交1个包件。
55.“响应”时间: 2025年 2月 21日至 20255年2月 24 日每日8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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