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泉市锦溪镇政府食堂及保洁劳务发包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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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锦溪镇政府食堂及保洁劳务发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1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龙泉市锦溪镇政府食堂及保洁劳务发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预算金额(元):130000.00元,(其中食堂水电日常管理维护、加餐帮工、食堂小维修和设备检修含税暂估价:10000元,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最高限价(元):130000.00元,(其中食堂水电日常管理维护、加餐帮工、食堂小维修和设备检修含税暂估价:10000元,计入总价,但不下浮)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龙泉市锦溪镇政府食堂及保洁劳务发包

1

龙泉市锦溪镇政府食堂及保洁劳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

2.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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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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