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依据常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的意见》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2号)等文件要求,城镇核算区域的划定范围为以县(市、区)城市规划区、产城融合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划定为核算区域,乡镇核算区域划定范围为包含各县(市、区)下辖建制镇和撤并乡镇前常住人口大于5000人的乡,分别系统核算城镇区域、乡镇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有效评估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并编制《2024年度武进区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和《2024年度武进区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武进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2025年6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武进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编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联合体按相关要求执行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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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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