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8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服务需求:
1、依据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村庄批次用地报批(农用地转用)规划符合性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关于编制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启动《绿园区城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4—2035)》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本次规划范围为城西镇全域48.4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
2、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统筹谋划的方式,完成城西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3、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