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西侧道路维修(扩建)项目已由庆阳市西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24〕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庆阳市西峰区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大门西侧。
2.2 工程规模:原道路拆除,新建路基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装),海绵设施,管道安装工程(给水、雨水、中水、污水、热力、燃气),电气工程(照明、通信),电力管沟施工,道路标线、标牌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
2.3监理标段划分:无。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980万元。
2.6招标控制价:29.40万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西侧道路维修(扩建)项目原有道路拆除,新建路基路面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装),海绵设施,管道安装工程(给水、雨水、中水、污水、热力、燃气),电气工程(照明、通信),电力管沟施工,道路标线、标牌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全部监理内容。
3.2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西侧道路维修(扩建)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至竣工验收完成后2个月(竣工验收完成后需监理单位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移交、政府备案及工程结算等相关事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监理员须提供岗位培训证。(注: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如存在上述情形,依法限制其参与谈判活动。
4.6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自律公约》,完全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过程中,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管理人员[包括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外商投资企业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均不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7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2方式: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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