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光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连镇镇北段和东光镇南段)监理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东发改字[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东光县大运河东侧堤顶路沿线。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大运河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以及建设驿站等相关配套设施。 2.1.3标段划分:不划分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东光县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连镇镇北段)、二标段(东光镇南段)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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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1 09:00至2025-02-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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