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谟县人民医院遴选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企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最高限价:140000.00元
采购需求:医院现有9辆救护车、1辆行政用车、2辆大巴车、1辆医疗废物转运车、1辆方舱车,共计14辆,作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等保障确保运行安全。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内容。
采购数量:1项
服务地点:望谟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一年。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网页截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特定资格要求: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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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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