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工人疗养院(花都院区)幸福园银桂园局部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9084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9084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通过采购活动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范围内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园建及绿化工程施工作业等。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须提供《供应商声明》。(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5)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格式自拟)(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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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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