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鹤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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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2-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鹤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890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890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鹤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需投入3人,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每周菜谱,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三餐及加餐服务、接待服务,早餐品种不少于8种,午餐和晚餐主菜不少于6种,副食不少于2种,汤品不少于1种,并根据季节和员工反馈适时调整菜谱。(其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满一年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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