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出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深圳福永街道白凤路(凤凰山大道—兴业一路)新建工程,南起现状凤凰山大道,北至现状兴业一路,沿线与现状环南路、规划凤岭一路、现状兴业三路、规划凤宁路、现状兴业二路相交,道路全长1490.529m,红线宽30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标段计划工期:23个月,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2.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须提供招标物资2023年-2024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3年-2024年国家重点工程或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项目不得存在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3年1月-2024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3年1月-2024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3年-2024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2024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2.6履约信用:
(1)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最新一期)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3.2.7其他要求:
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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