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二次)(采购编号: 404C-FW-GKJT-25-0206 ),项目业主为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二次)
2.2服务地点:甘肃嘉峪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4服务范围:为实现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需对外公开采购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期间为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甲方需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拥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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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等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查询和核实的途径不限于上述三个网站,也可通过核链慧眼、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网站;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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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律师事务所的所派人员需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三年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所派人员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所派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开标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专家对响应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审专家可要求响应人现场查询补正。)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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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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