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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19 收藏项目
1.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二批预计划》(呼铁计函〔2025〕18号)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5年技术改造第二批勘察设计计划的通知》(计项目函〔2025〕5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白彦花配电所。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设计单位需出具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现场勘察情况、工程预算(含征地拆迁费和青苗补偿费)。

(2)暂定方案: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接电点为35千伏苏木图变电站-白彦花开闭站,架空线路路径长度9km,电缆线路2km,钻越铁路1 处,跨越10千伏1处。

(3)最终设计方案以现场勘察情况及甲方委托为准。

2.3 设计费用:以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结算审价报告为准。

2.4 设计周期:7日内完成。

2.5质量目标:严格按照甲方委托内容进行设计,不得有漏项及错误设计内容。

2.6 招标范围:工程前期踏勘和工程设计、工程实施阶段,投标单位应给予设计技术方案支持。投标单位应积极配合第三方审价机构相关工作。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2月24日19: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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