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复合绝缘子、防火材料)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复合绝缘子、防火材料)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复合绝缘子、防火材料)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项目类别:物资类
1.8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1.9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0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10.1框架协议期内
1.10.1.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1.10.1.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成交预估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份额相应增加。
1.10.1.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1.10.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10.2.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及以上,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1.10.2.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1.10.2.3延长期内,成交单位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1.11 框架协议履约说明:
1.11.1供货方式:合同有效期间,需求单位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分配审批的《项目采购订单》(附件2)向供应商下单订货,供应商应于下单之日起3天内备货,到货时间按《项目采购订单》的要求为准。
1.11.2调额机制: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集中采购单位,有权在供应商成交预估金额的范围对所属企业的预估采购金额进行统筹分配,合同履约双方凭集中采购单位调配的《采购业务请示批复单》(附件3)开展框架业务。
1.11.3考核机制:
1.11.3.1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实际到货时间超出承诺到货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施工进度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1.11.3.2如被分配的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11.3.3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产品质量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1.11.4退出机制:
1.11.4.1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1.11.4.2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其尚未履行的剩余份额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如无其他成交供应商可选择则重新采购。
二、标的物清单及采购范围
2.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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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名称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最大成交包数 |
划分标包数 |
标包号 |
成交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 |
最高报价费率(%) |
采购保证金 (万元) |
下单供货期限(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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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子类 |
标的1 |
复合绝缘子 |
120 |
1 |
1 |
标包1 |
100% |
120.00 |
<100 |
不收取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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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材料 |
标的2 |
防火材料 |
320 |
1 |
2 |
标包1 |
60% |
192.00 |
<100 |
2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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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40% |
128.00 |
说明:1、本次采购划分为2个标的,按标的递交响应文件,按每个标的划分的标包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同个标的最多只能成交1个标包,不同标的之间可兼投兼中。2、下单供货期限,指采购人下单之日起多少天内完成供货。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复合绝缘子、防火材料等物资一批,详见采购清单(附件1),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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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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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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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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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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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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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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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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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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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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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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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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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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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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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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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2)供应商须具备所投标的品类相关的质量管理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标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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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预审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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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经销商; (2)制造商须具备所投标的品类相关的质量管理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同时需提供所投标的品类相关的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标的2 |
四、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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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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