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H
三、项目说明: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元):工程总额为装饰装修工程1781361.56元[含暂列金147202.26元](包含装饰装修1288844.84元、弱电工程139416.83元、通风空调工程213787.28元、拆除及室外改造139312.61元)。
3.最高限价(元):工程总额为装饰装修工程1781361.56元[含暂列金147202.26元]。
4.采购需求:完成恒丰银行合肥经开区支行装修工程,网点装修总面积683.29m2,其中一楼营业区314.65m2,二楼办公区368.64m2。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合同履约期限:45日历天(包括节假期),以上要求完工时间包含相应拆除项目施工工期。
6.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芙蓉路与莲花路交口置地汇金商务中心S8幢商业105、106、107、204、205、210室。
7.项目目标:完成合肥经开区支行室内装修工程,装修完毕后符合相关单位验收条件。
8.项目验收标准:(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方根据设计图纸现场验收,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异议,施工方需提供书面说明。
(2)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验收合格,如因施工方原因未通过验收,施工方须采取相关措施,直到检测合格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第一次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
注:(1)采用一级建造师响应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2)采用二级建造师响应的:安徽省依据《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7107891.html)执行。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2.
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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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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