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砂石材料采购
(二)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公路局养护中心
(三)采购预算金额:
1.砂:14万元;
2.碎石:16万;
合计:3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 12月 31日。
(二)采购的公路养护砂石材料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公路养护工程,材料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将对应采购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并提交相关报告资料。
(三)具体要求:
1.采购人采购的公路日常养护材料品目、型号、规格及要求见下表。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部颁公路工程用石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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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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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用砂 |
吨 |
中粗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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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mm碎石 |
吨 |
花岗岩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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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30mm碎石 |
吨 |
花岗岩材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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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mm石屑 |
吨 |
石粉 |
(四)合同价格:
1.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基础合同价,为本次采购招标评审依据。
2.供应商所投报价格应包含税费、运输费用(即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点的运费)。
3.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严禁以脱离客观市场价格报价的恶性竞争行为。
4.结算价格调整机制:材料结算价结合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江门市砂石市场月度参考价浮动率进行计算,具体计价公式如下:
DJ=DB×[1+(DN-DM)/DM]
公式中:
DJ — 结算价格
DB — 供应商投报价格
DN — 结算当月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江门市砂石市场参考价(备注:本采购项目所涉及规格范围均价)
DM — 供应商投报价格当月江门工程造价信息网江门市砂石市场参考价 (备注:本采购项目所涉及规格范围均价)
5.结算方式:每月一结(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关材料销售许可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名单中,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无不良记录。(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打印)
(四)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0日8:00时至 2025年2月26日17:0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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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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