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州市曾都区白云湖东堤68号曾都区税务局、曾都区解放路98号东城税务分局、曾都区烈山大道600号北郊税务分局、曾都区南郊擂鼓墩大道71号南郊税务分局、曾都区洛阳镇洛云路20号洛阳税务分局5个职工食堂2025年度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划型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截图(以磋商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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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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