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宝鸡市凤翔区城乡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凤投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城区及各镇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805套充电端口。两处“光储充放”示范站、两处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站,配套建设凤翔区智慧停充一体化平台及充电专用模块平台1套,软件测评,城市充电运营中心、数据中心1座,光伏车棚、储能、监控、消防、配电等设施;在公共非机动车位上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凤翔区城乡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凤翔区城乡智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总监在本单位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
4、近三年企业(2022年1月至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近三年(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截图。
7、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02月 19日09 时00分到 2025年02 月2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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