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度盐都区县道、乡道公路交通设施抢修、维护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为:583000.00元
4.最高限价(费率)为:费率为采购人提供的全费用清单单价的 97% ,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2025年度盐都区县道、乡道公路交通设施抢修、维护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标志标线周期性损坏、功能性丧失的修复或恢复的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及突发事件处置。其中:维护保养包括标志的巡查、校正、除污、修补、加固、防腐、调整、增减,标志的非正常损坏和标线的非正常缺失磨损等功能的恢复和修复。更新改造包括因标志基础、立柱、版面、构件到达安全年限、反光材料或标线到达寿命周期,整条线路标线功能丧失而实施的更新或改造。专项工程包括局部路段标线功能丧失的处理,路网功能性的改造,新标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其它项目(突发事故处置)包括水毁、台风、暴雪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重大安全隐患处治等特殊项目,增设相关交安设施,如:防撞护栏、隔离栅等),详细内容及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或达到采购金额时,停止抢修、维护服务。
7.服务标准:标志标线完好率95%以上,标志信息准确率95%以上,问题处置率100%。
8.维护时效要求:维护时效要求:分三级响应,其中直接影响安全或功能丧失的维护(控制)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物理状态或一般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48小时,轻微物理或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10个工作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专职安全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2 月 18 日至2025年 2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下午 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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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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