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南省民政厅购买海南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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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购买海南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18 收藏项目

 

海南省民政厅就购买海南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维护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名称:海南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维护服务。

2.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数 量

单 位

1

海南省国家地名信息库

数据审核维护服务

1

3.预算金额:6万元。包括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4.项目基本概况: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评价指标》要求,拟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我省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审核维护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申报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服从采购方的安排,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保质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服务内容

1.根据《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评价指标》要求,对国家地名信息库中交通运输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三大类存量地名数据按60%比例进行数据质量抽查、问题反馈和跟踪指导。

2.对民政部通报的需要复核数据,指导各市县进行数据核实与补充完善,并协助完成省级数据复核与入库。

3.对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到省级审核的2025年新命名地名数据进行审核入库。

4.发挥服务方地名数据审核和维护经验优势,服务周期内提供全程在线技术支持与指导。

5.本项目成果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发生擅自使用、授权他人使用和转让等侵权行为。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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