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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
日期:2025-02-18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市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一期(住宅、商业及地下等) 1-10 栋 2 单元 17-1 8 层 5 号房屋 【合同备案号:夏 ******** 】,建筑面积为 ******** ㎡;总层数 18 层,所在楼层 17-18 层;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动产###市场化商品房;房屋为简装,其他情况详情见附件房屋照片、报告书。 瑕疵披露:房屋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欠缴情况不详,详细情况请竞买人咨询该房屋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评估价: ******** 万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 9 万元,增价幅度: 5000 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 1.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请谨慎竞买。 该房屋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的承担主体,见本公告第七条。 2. 买受人 悔拍的 ,交纳的 保证金不予退还 ,依次用于 支付 拍卖产生的 费用损失 , 弥补 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 差价 ,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见《竞拍须知》第十二条) 3.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 活动,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前需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资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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