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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8 收藏项目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 已由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409-150105-04-01-50472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多渠道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保全庄街以北,古楼西路以西

2.3招标规模:施工内容包括LED视频像素灯、LED轮廓线型灯、LED投光灯、电脑光束灯组、光束灯组控制系统、LED视频像素灯-主控制器、LED视频像素灯-分控制器等内容。施工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保全庄街以北,古楼西路以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K150

标段名称

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

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资质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备注:实际计划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估算价

17,116,377.00元

招标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LED视频像素灯、LED轮廓线型灯、LED投光灯、电脑光束灯组、光束灯组控制系统、LED视频像素灯-主控制器、LED视频像素灯-分控制器等内容。施工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塔拉路以东,内蒙古党校以南,保全庄街以北,古楼西路以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其他要求:  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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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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