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涪江绵阳城区开元橡胶坝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具备集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各潜在报价人参加。
2. 项目概况
涪江绵阳城区开元橡胶坝综合整治工程位于绵阳中心城区涪江河段,涉及涪城区及游仙区,改造工程位于东方红大桥上游750m位置。
本工程在原址改造开元橡胶坝为0.9m高底坎和3.1m高底轴旋转式钢闸门结构,总挡水高度为4.0m(与原橡胶坝挡水高度一致)及库尾淤积河段河道平整418m,宽度150m,平均深度0.8m。本工程蓄水总高度4.0m,回水长度4.2km(开元橡胶坝回水至开元电站拦河滚水坝下游100m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界),形成水域面积1.27km2。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液压坝机电设备安装及电气工程安装等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合同工期:总工期300天。
项目投资:签约合同额8446.11万元。
3. 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 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生产能力需满足采购方现场施工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报价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7)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于2025年2月18日8时00分至2025年2月22日1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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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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