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南通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测、比对试验、品质工程等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比对试验(比武活动)按10万元固定价结算供应商无需报价;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及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调研指导工作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的75%,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布指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下列①、②和③所列证书: ①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结构)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2.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
3.供应商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
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04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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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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