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家庭化产房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名称: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2、采购编号:HSF
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4、项目造价咨询费预算金额:3500元
5、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包,家庭化产房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拥有3名及以上的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本竣工结算审计不得与家庭化产房改造项目造价公司为同一公司。
(三)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报价函;
4、供应商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5、供应商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方案,方案安排合理,组织实施科学、效率高、条理清晰、概念明确、语言准确,有针对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描述,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描述合理,内容简略。
9、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方面相关材料,包括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
10、提供应急响应和售后服务方面资料,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描述合理,措施细致、周密;售后服务及时准确。
11、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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