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树脂部环保完善项目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24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24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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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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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树脂部环保完善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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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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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尾气处理成套设备冷凝+吸附 非甲烷总烃+甲苯 2400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10mg/m3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方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国内具有采用“深冷+吸附”或“冷凝+吸附”工艺,处理含苯或甲苯或氯苯废气的工业尾气处理装置的废气处理项目业绩,处理量≥2400Nm3/h,并满足国标(GB/T 31571)排放要求(甲苯≤1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 ),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要提供技术协议)和对应业绩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信息与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一致,并可在国家税务发票系统查询),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该业绩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和结果合格证明,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招标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条款为否决条款,出现该条款偏离将导致否决;招标文件中加注▲条款为重要条款,不能出现负面偏差,出现3条以上将导致否决;未加“★”“▲”条款为普通条款,出现5条以上的不符合项,则构成否决。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 至 2025年2月2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11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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