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5-G1-********-ZYZB-0003 项目名称###****局2025年动物疫苗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3标段:采购小反刍兽疫疫苗********头份,预算金额:10万元;5标段:采购鸡新城疫疫苗********羽份,预算金额:********万元;6标段:采购狂犬病灭活疫苗3000头份,预算金额:********万元;具体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接到采购方发货通知后不得超过15日历天。 标段2:接到采购方发货通知后不得超过15日历天。 标段3:接到采购方发货通知后不得超过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3###****局2025年动物疫苗采购项目(二次)-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局2025年动物疫苗采购项目(二次)-5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6###****局2025年动物疫苗采购项目(二次)-6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生产厂商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2)所投产品需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3)所投产品需具有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内的(连续三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含有疫苗);(2)所投产品需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3)所投产品需具有2024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内的(连续三批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4)代理商须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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