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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项目人力支持外委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 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  XD9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项且 人力支持外委项目(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根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 项目安排,招标人现通过人力技术支持形式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以保障徐大堡核 电厂1、2号机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工作按期、顺利执行。

2.4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招标人需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专 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以支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 组海水淡化子项改造和扩容调试项目要求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水预 处理、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以及各个系统辅助的加药、反洗等系统调 试工作。

2.5项目地点:徐大堡核电站现场(辽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

2.6服务期:合同生效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方调试进度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发售时间:2 0 2 5 年 2 月 1 8 日 1 8 : 0 0—2025年2月24日17:00 ( 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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