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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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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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
1年 |
160000 |
3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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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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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①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②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④随身携带材料: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4.2特定资格要求:/;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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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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