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零星工程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024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请登录)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 21.9 万 吨。已建成 1 条 600 t/d 的焚烧线,配置 600t/d 的机械炉排焚 烧炉及余热锅炉,1 台额定 12MW 的凝汽式汽轮机和 1 台 15MW 发电机组,年运行 8000 小时。 |
|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零星工程:除渣机本体平台、人工在线清灰用乙炔固定管线、锅炉32米到渣池清焦及清灰专用管道、二次风机检修平台、更换垃圾进料栈道防雨彩钢瓦、左右两侧氧化锆测点增加检修平台、反应塔破碎机加装检修平台工作 |
|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文化居委会老追古村149号 |
| 九、工期要求:工期为1个月,供应商应自进厂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
|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以上的垃圾发电厂检修/维保或技改施工相关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4.信誉要求:4.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资料)。4.2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应答人考核评价不合格;4.3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4.4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
|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 到 2025年02月24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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