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5月1日-2023年7月7日工资合计********元。本委以直接和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但都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局裁决,你方对本仲裁裁决无起诉权,但是认为有证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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