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军对被申请人南京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16###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17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你作为南京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管理人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应承担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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